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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余名“门诊重症”参保者 4月1日起年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 05:11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记者 魏曦 通讯员 彭燕娥 实习生 吴转转) 从4月1日起,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开始年审,至5月20日结束。武汉市劳动保障局昨提醒3万余名参保人员,凡5月20日以后未年审者,医保统筹将不再支付其在定点医院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所发生的费用。

  年审方法:所在单位将年审人员登记造册,填写《门诊重症年度审核登记表》,并
附户口本、《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专用病历》,报送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各区社保处医保科咨询电话为:江岸区52238863;江汉区85734710;硚口区50332801;汉阳区50468771;武昌区51866251;青山区51600522;洪山区87388445;东湖开发区6788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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