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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污点不会影响个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 02:33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帅斌彬 欧阳进权

  本报讯 本报3月15日《莫名其妙背上“信用不良”》的报道,引起不少读者的关注。商业银行告知客户“信用不良”其实也是一种服务方式,拒绝说明信用不良信息的做法欠妥,而每个持卡人也要对自身的信贷行为提高注意力,不论贷款、刷卡消费,只要还款“逾期一天、少缴一分钱”,都会在征信系统中留下“信用不良”的记录。

  记者了解到,被建行以“信用不良”遭受拒绝的黄先生,虽得到了建行的反馈,但关于自己“信用不良”从何而来等细节,截至昨晚,都没有得到具体答复。

  就此,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处处长秦振强表示,“目前,还没有硬性规定银行必须提示客户的信用状况,但有些

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不到位,因为担心客户得知自己信用不良时产生的种种麻烦,银行就简单化处理,只告诉客户‘系统拒绝申请’而不加以说明,这样的处理方式,往往令客户疑义更多。”

  秦处长介绍说,各商业银行在查询时,都能看见“在什么时间段,逾期了多少钱、多长时间”,但具体行为在哪家银行发生的,已经被屏蔽了,因此,各商业银行在查询客户信用状况后因“信用不良”拒绝客户时,有条件向客户提示这些细节,应以此协助客户回想相关时段是否有那样的不良记录,尽量化解疑义。

  但记者从银行信贷部门也了解到,并非所有不良记录都会成为银行拒绝放贷的依据,轻微污点就不会影响到个人贷款。民生银行的有关人士说,多次、长时间逾期的,在一定程度上能体现个人的信用状况比较恶劣,银行放贷因此会谨慎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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