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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不年检将受处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 09:46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张琦通讯员吴立峰】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本市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工作将从4月1日启动,逾期不参加年检验照将会受到工商部门的严厉处罚。

  据介绍,今年企业年检时间为4月1日至7月31日,个体工商户验照时间为4月1日至6月30日。凡在2005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各类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单位均须到当地工商部门进行年检验照。个体工商户验照手续由工商所办理,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到位于河东区顺驰桥旁的市行政许可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今年年检继续实行网上申报与直接到登记机关申报并行的方式,企业可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原登记机关领取年检报告书办理年检,也可登录天津市红盾信息网(www.tjhd.net或www.tjaic.gov.cn),通过网上年检系统参加年检。市工商局今年启用了“下线填写、数据上传”的方式,能够很好解决因企业上网时间集中而造成的网速过慢或信息阻塞问题。

  据了解,企业不按规定接受年检的,由工商部门责令其限期接受年检,属于公司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企业在责令期限内未接受年检、且在登记机关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将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收缴其营业执照。

  <责任编辑: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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