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玛格丽娜”有安全隐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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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 06:36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市场上化妆品鱼目混珠,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产品最近有所抬头,对消费者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威胁。昨天,省卫生监督所公布了近日在化妆品卫生专项整治检查结果。据介绍,在执法中发现标注为:“广州市华新日用化工研究所”[(95)卫妆准字29XK-0944]生产的“玛格丽娜健胸精华乳霜”(批号401803A)和“玛格丽娜卵巢保养精油套组”(批号H105810A17)化妆品,标签分别标注了医疗术语和宣称具有但未经安全性检验及卫生部批准的“美乳类、祛斑类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功效,来坑害消费者。
为此,省卫生监督所吴玉珍副主任提醒消费者,购买或使用化妆品时,一定要看清产品是否标注有经过卫生部批准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和是否在批准有效期内(有效期为4年)等有关标识和证件,对违规宣传功效的化妆品尤其要保持警惕。(陈勇民沈春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