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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行业年内拟缴纳抵押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 04:37 重庆晨报

  本报讯 据经济观察报消息继灾难事故频发的煤炭行业之后,财政部与国家安监总局正酝酿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等其他高危行业,也开始实行提取安全费用和风险抵押金的措施。记者日前从国家安监总局获悉,相关政策正在调研与拟定过程中,将于今年年内正式出台实施。

  早在去年底,财政部和国家安监总局曾联合发文,在煤炭企业中实行安全生产风险
抵押金管理制度,对年产3万吨到15万吨的矿,分别收取60万到300万元不等的风险抵押金。而15万吨以上的,以30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0万吨增加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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