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国企:不为赚钱为服务该亏损时就亏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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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 03:54 深圳商报 | |||||||||
在国外,国有企业主要集中在公共服务和影响国家战略安全的领域,比如公共服务性行业、能源、交通运输、邮政、通讯、航空和金融保险等领域。 国外政府绝对控股企业保持正常运转的资金通常由国家拨款、企业借债(发行债券)和企业自有资金组成。这些企业首先满足政府的社会目标,其次是力争保本经营。
一般情况下,政府与这些企业都签有3至5年的目标合同,包括落实政府政策目标、企业自身发展目标以及政府应该承担的财政支持或直接提供的预算资金补贴额等等。政府对这些企业有权决定其投资计划、投资方向和提供资金的方式,包括发放贷款、提供补助金等。 比如,政府控股的企业为实现政府公共政策而发生亏损,政府按合同规定的数额予以补贴,超过亏损的部分由企业用自有资金、发行债券或向银行融资补充。这些国家的国有企业都是按主管部门的指示,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市场出售能源、原材料、半成品和运输服务筹,而同时又以市场价格买进商品和劳务。据统计,法国政府目前参与经营运作的大约有1500家国有企业,雇佣的员工虽然只相当于私营企业雇佣员工总数的5%,但其债务总额却高达1500亿欧元。 近些年来,英、法等国家财政收入报表中来自国有企业利润的收入项目几近没有。德国来自国有企业的利润收入也只有德国联邦银行(起着欧盟央行的作用)每年按固定比例上交的利润。 事实上,这些企业由于代表各级政府赋予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使命,政府的政策就是保本经营,按成本确定收费标准,基本不留利润空间,甚至“该亏损时就亏损”。例如,城市中的环境治理、市政、给排水和供电企业,政府的考核指标不是利润,反而是亏损多少。(徐香梅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