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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未定价房产局不支持 装修保证金必须交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 03:3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 熊星星 实习生 石玉 通讯员 张洋)“装修真的要交保证金吗?”昨日,多位读者来电咨询。

  古田三路东方花城的王女士说,小区物业公司规定,业主装修要交押金1000元,如果装修完后没损坏房屋结构,一年后退还。很多物业公司负责人均表示:交纳此费用是为了保证业主在装修时不损坏房屋结构,仅代表一种约束。业主若在合理范围内装修,这笔钱会
分文不少地退还。

  武昌东林外庐物业公司叶经理指出,业主装修时,经常会对厨房、卫生间的水路进行改动,这样易造成房屋渗漏,影响其他住户。另外,晒衣架、窗台等一些安装细节如果不注意,也会影响邻里的生活。物业公司为督促业主和施工方,也为方便自己管理,才要求缴纳“保证金”。

  记者就此咨询相关部门。武汉市物价局房产处高玮科长表示,物价局从未对此内容进行定价。武汉市房产局物业处刘和逸告诉记者,房产部门的相关政策中并无规定。他态度坚决地表示,“决不支持此类‘保证金’的收取”。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晶明确指出:在法律条文上没有对“保证金”进行规定。她表示,因为没有强制性,如果业主不愿意,物业无权对此收费。但双方可通过协商途径找到平衡点,签订双方都愿履行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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