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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支持个人小额放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 16:51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央行副行长吴晓灵上周在“亚太地区小额信贷论坛”上指出,通过地方政府制定规则,在合同法约束下利用个人征信系统,允许个人或专门公司用自有资本从事小额放贷是引导民间融资走向规范的现实选择。

  吴晓灵表示,只有给公民以融资便利,降低从事合法金融活动门槛,才能从源头上减小其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概率。目前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状况仍难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
要求,农信社小额贷款实际上只能满足农户贷款需求的60%,而如果全国性银行直接进入小额信贷领域开展零售业务,将会面临高昂的风险控制成本和交易成本。

  吴晓灵介绍,对于拟议中的小额贷款公司,央行将不允许其吸收公众存款,只能运用来自有限几个股东的自有资金和来自一个机构的批发性融资开展相关业务,而与资金运用相关的风险,要由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和资金批发机构来承担。这样,即使运作失败,也不会给社会带来外部危害。与此同时,为规范贷款行为,央行建议由中央或地方制定《放债人管理规定》,由工商部门对放债机构进行注册管理,由个人信贷登记系统进行放债登记并对借贷双方进行基本的金融知识培训,由法院对借贷合同的纠纷进行裁决。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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