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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将分诚信等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 15:23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王蔚然 陈震洲)在昨日召开的集美区、海沧区药品经营企业诚信建设工作会议上,记者了解到集美区和海沧区的零售及批发药企将在年内完成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并将按照标准分为守信、基本守信、警示和失信四种诚信等级。

  据悉,药监部门将对达到守信等级的药品经营企业,授予“2006年度药品质量诚信经营”证书,对警示、失信等级的药品经营企业将加强日常监管。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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