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祝慧
从去年11月到今年2月,3个月内,进口液化石油气沙特合同价即CP价从449美元/吨涨到了650美元/吨,价格上涨了45%。华南地区的液化石油气批发价从4000多元/吨,一路狂飙到7725元/吨,直逼8000元/吨的心理大关。华南地区瓶装气的零售价短期内也从每罐60多元上升到95元,甚至一度突破100元大关。运输液化石油气的汽车槽车从西北、华北、
东北纷纷南下广州,东北地区的液化石油气船也沿海路千里而至。
华南地区特别是广东省和海南省液化石油气市场的价格飙升也波及到了北部地区,“北京市目前除了煤就属天然气最便宜,去年上游的天然气涨价增大了我们的成本,北京的天然气价格不涨不行了,今年肯定也要涨价。”北京市燃气集团副总经理马宁日前这样对外透露。
不难预见,一股天然气涨价风潮势必会席卷全国。为什么天然气要涨价呢?这只是一种短期现象还是会成为将来的一种趋势?答案或许要从天然气价格改革说起。
国内外价格倒挂仍是气价上涨“元凶”
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倒挂早已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事实上,天然气价格也面临着这样的问题。
“液化气涨价的根本原因是国内外价格倒挂,导致进口商不愿意进口,市场供求紧张,价格上扬。”针对气价的大规模上涨,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所长周大地说。
对此,不少专家表示赞同。“近年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基础能源、原材料价格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生产企业的成本也随之增加,而天然气价格除2002年因国家提高天然气质量标准每千立方米价格提高30元外,一直未能随市场供求和相关替代能源价格的变化而及时调整,导致国内天然气价格与国外天然气价格及相关替代能源价格相比偏低。”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刘满平告诉记者。他认为,中国尚未建立合理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使得价格偏离了市场价值,进而影响到了生产企业的积极性。
据刘满平提供的数据显示,2004年中石油、中石化的天然气平均出厂价格为592元/吨(不含增值税),仅相当于美国天然气井口价格的37.3%,与日本、韩国、欧盟进口LNG(液化天然气)到岸价相比,分别为它们的41.7%、40%和45.2%。
“此外,气价与其它能源之间的比价也不合理。我国现行天然气井口价格仅仅比煤价略高,明显低于同等热值的原油、液化气价格。”首都经贸大学副教授汪新波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根据汪新波的观点,一方面,由于气价跟其它能源价格相比较低,导致对天然气的需求大增;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出于保护环境资源和保障安全考虑,关闭了一部分小的、不合理的矿井,使得天然气产量有所缩减,“随着供给的减少和需求的增多,气价自然会上浮。”
种种数据和分析表明,随着国际油价持续“攀高”,成品油定价机制开始破冰,新定价机制或将以国际原油价格为计价基础,依附于国际原油价格的天然气定价必将面临更大的压力。
涨价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虽然提高价格可以促进各方面对能源的节约,也可以解决很多方面的问题,但光靠价格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汪新波强调,“如果不把石油产业链的上游企业分开来,问题很难得到解决。”
汪新波说:“一说到改革就是提价,这似乎与所说的价格形成机制是一个矛盾。因为给市场进行提价就没有了所谓的价格形成机制,提价顶多是利益的再分配问题。既然是要显示资源的稀缺,那就不能是少数垄断企业的暴利,应该是整个社会全体受益。”
事实上,早在去年底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要在全国范围内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时,坊间就有不少观点认为是由于主要供气者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三大巨头“占而不采”,以此来倒逼天然气价格上调。而当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专家也坦率告诉记者:“这种说法虽然无法证实,但无疑天然气价格上涨对三大巨头是最有利的。”
的确,从天然气在中国能源消耗格局以及三大石油巨头业务构成中来看,其所占的分量虽然不大,但价格只要稍微变动都可以给三大巨头带来巨大利润。以2004年全国总计生产天然气407.9亿立方米为基数来算,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即使只上升1角,三大巨头合计就会增加40亿元的收益。而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产业景气报告”预测,到2020年,我国天然气需求将超过2000亿立方米。据此计算,即使仅仅是“微调”,也将给三大巨头带来天文数字般的收益。
“天然气的垄断程度比石油还要厉害,石油炼制和零售环节还有一些其他资本的参与,而民间资本参与天然气则是很困难的,从开采到输送,几乎被三巨头所垄断。”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牛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指出。
“这些数据和事实说明,价格并不能解决现在的问题。因为对上游资源的控制,垄断集团以‘与国际接轨’为理由实行‘市场化’价格,从而最终得利。这种情况下,只能靠国家来进行干预,这就演化成行政手段而不是经济手段,而且一旦国家政策有所松懈,很多问题依然会反弹。”汪新波说。
放开依然是改革的大方向
“一是明晰资源产权制度;第二个就是做好资源开采权准入和监管制度。在保证好这两大前提之后,就可以是供需形成的资源价格。”汪新波认为,天然气改革除了要解除上游企业垄断外还要做好两大前提。
他表示,如果要真正实现价格形成机制,只需要管道输送公司是垄断的,“管道输送公司就好比一条公路,它需要政府来统一建设管理,至于路上跑的车,则完全可以让它们按照自己的规则行驶,政府要做的就是如何来监管他们不要违反交通规则。”
对此,刘满平很是赞同,他认为,天然气供应属于网络型的公用事业,存在着很强的进入壁垒,同时天然气产品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产品,具有相当的敏感性,因此天然气定价必须接受政府监管。
至于如何监管,刘满平建议,在政府监管政策上,可以采取以收益为基础的绩效监管,如价格上限控制和收入上限控制。“这两种绩效监管政策可以促使企业降低成本提高利润。价格上限控制促使企业增加销售额从而增加收入;收入上限控制切断了销售和利润之间的联系,促使企业更加积极地提高用户能源效率,既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又刺激企业提高效益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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