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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项目不得由建筑企业垫款施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 05:03 浙江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23日专电(记者 杜宇)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发文,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带资承包是指建设单位未全额支付工程预付款或未按工程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不含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由建筑业企业垫款施工。建设部负责人说,近年,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要求建筑业企业以带资承包的方式建设新的工程项目,严重干扰了国家对固定资产
投资的宏观调控,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同时由于超概算资金落实难度大,造成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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