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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营性用地将实行统一交易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 14:41 新华网

  新华网天津3月23日电(记者胡梅娟、于荣)为加强土地有偿使用管理,规范、培育土地市场,避免土地市场分散竞争和政府收益流失,经天津市政府批准,自6月1日起,天津全市范围内所有经营性用地将全部实行集中交易。

  据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介绍,所谓经营性用地是指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必须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的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
营性用地。今后,凡天津市范围内的经营性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实施公开出让。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将作为该市唯一的土地有形市场和土地交易专门机构,负责统一发布全市经营性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组织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工作,并对社会公布交易结果等信息,其他部门发布的公告一律无效。

  经营性用地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后,凡涉及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按照《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的规定,由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按照原公告发布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竞买申请的,由天津土地交易中心重新组织公开出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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