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央行支持个人从事小额放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 11:58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陈琰)央行副行长吴晓灵昨天在“亚太地区小额信贷论坛”上指出,通过地方政府制定规则,在合同法约束下利用个人征信系统,允许个人或专门公司用自有资本从事小额放贷是引导民间融资走向规范的现实选择。

  吴晓灵表示,只有给公民以融资便利,降低从事合法金融活动门槛,才能从源头上减小其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概率。目前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状况仍难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
要求,农信社小额贷款实际上只能满足农户贷款需求的60%,而如果全国性银行直接进入小额信贷领域开展零售业务,将会面临高昂的风险控制成本和交易成本。

  吴晓灵介绍,对于拟议中的小额贷款公司,央行将不允许其吸收公众存款,只能运用来自有限几个股东的自有资金和来自一个机构的批发性融资开展相关业务,而与资金运用相关的风险,要由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和资金批发机构来承担。这样,即使运作失败,也不会给社会带来外部危害。与此同时,为规范贷款行为,央行建议由中央或地方制定《放债人管理规定》,由工商部门对放债机构进行注册管理,由个人信贷登记系统进行放债登记并对借贷双方进行基本的金融知识培训,由法院对借贷合同的纠纷进行裁决。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