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田CR-V专利权案升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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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 02:30 北京晨报 | |||||||||
被判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 晨报讯(记者 刘晓林)本田汽车CR-V专利权案再起波澜,本田公司日前宣布,将对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诉讼,要求其取消已作出的本田CR-V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审查决定。这起侵权诉讼已历时两年半。
2001年,本田公司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CR-V的外观设计专利,并于2002年获得专利权,保护期为10年。但在2003年9月,本田发现河北石家庄双环汽车即将生产的“来宝SRV”车型酷似本田CR-V,于是在当年11月正式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双环汽车提起诉讼,要求后者赔偿1亿元。但此前一个月,双环已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确认双环“来宝SRV”没有侵犯本田CR-V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不侵权”诉讼。这两起官司至今都没开庭。 今年3月7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就双环提请的“关于本田汽车外观设计专利无效”案件作出决定:本田CR-V外观设计专利权全部无效。理由是:现款CR-V的外观设计与本田于1995年推出的第一代CR-V的外观设计相近似,使消费者易于将两者混同,违反了《专利法》第23条,即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存在若干已公开的相类似的外观设计。 本田则认为,现款CR-V是在2001年9月全新改良后推出的,在外观和性能上均与1995年的第一代产品有明显区别。而且,新款CR-V的外观设计专利在欧美和亚太等主要销售地区都已成功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