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空地是业主自己的 物业凭啥来收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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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 02:2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 熊星星 实习生 王帅 通讯员 张水清 艾兴)业主在小区空地停车,物业收取停车费。“业主是否需要为此付费?若要付又该付多少?”很多细心业主心存疑惑。 家住雄楚大道名都花园的李先生每月要向物业缴纳300元停车费。家住南湖新世纪保安花园的刘先生所在小区每月停车费为80元。他们最关心的,并非费用的多寡,而是心中的
武汉市物价局房产处处长张运鹏对这部分小区收益作了详细解释:目前武汉市小区停车费由“泊车服务费”和“场地租金”两部分组成。前者用于小区的管理、道路的破损维修,以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的劳务费;至于后者,则一定要明确产权所有者。如产权归开发商所有,他可拿走。如果产权归业主,业主则不用缴这部分费用。 张运鹏介绍,小区停车位分室外和室内两种。通常来说,室外停车位已被开发商计入整个小区公共土地的转让成本中,那么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就转让给了全体业主。物业可以取走收益中属于自己劳务费的那部分,但其余款项如何使用,则需由业主委员会决定。如没有业主委员会,这部分收益一般自动转入房屋维修基金。 至于室内停车位,业主一般在购房时就已分摊其转让价款,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业主不用再向物业交付场地租金,但仍需缴纳服务费。如果停车位当初没有计入小区建筑成本中,而是由开发商独立开发并享有产权,则开发商有权出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