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外资银行需报“可疑交易”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 00:33 北京现代商报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开办人民币业务,也需要报告‘可疑交易’。”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主任欧阳卫民昨天透露:“目前外资银行和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已实现联网。”

  金融系统特别是银行目前仍是洗钱的主要通道。2003年初央行发布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三个规章,让商业银行承担起反洗钱义务: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保
存交易记录、报告大额交易、报告可疑交易等。

  欧阳卫民还透露,中国

反洗钱监测中心成立不到两年的时间,已经向公安机构提供了近千条线索,而去年一年对违规操作的金融机构,共处以了5000万元的罚款。

  今年11月,中国将兑现加入WTO的承诺,放开外资银行的人民币业务,届时,这些外资银行也将和国内银行一样履行反洗钱义务。

  欧阳卫民表示,今后反洗钱课题研究的重点将放在交易类型、跨境资金监测、替代性汇款、可疑交易报告表设计、反洗钱软件开发等方面上。

  商报记者 杨雪婷/文

  王晓莹/图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