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的都是权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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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 18:04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3月19日,《检察日报》报道,浙江省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干部腐败案件中,“因接受商业贿赂而导致的犯罪高达90%以上”。商业贿赂已成为侵蚀领导干部“廉洁肌体”的“重症病毒”———官员“全心全意”奔去“服务企业”,终极目的是“共同谋利”;商业贿赂案比例已高达9成,可见冰冻不是三日、三月、三年这么点时间了。 别看“商业贿赂”4个字只关乎“商业”、关乎“腐败”,其实商业所贿赂的是权力
对于铲除商业贿赂之难,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修订《刑法》也好,制订《反商业贿赂法》也罢,都不是治本的。在浙江官员腐败案中,商业贿赂案比例高达9成,让我们明白“官权”乃商业贿赂之主根。造成商业贿赂的关键因素就是权力体制,所以就“惩治商业贿赂”而“惩治商业贿赂”,是解决不了根子问题的,你反一反,他缩一缩,把“商贿”做得巧妙一点、隐蔽一点就能对付你。我们必须看到,从根本上缩小权力、制衡权力、监督权力才是真正的“刹车系统”,没有这个“刹车系统”,仅有惩治的“保险杠”,注定避免不了车撞人亡。 所以,作为一位普通公民,我对“反商业贿赂”的期待就是简单不过的两点:一是看得见“割韭菜”般地割掉“商业贿赂中人”,不要只在韭菜上头把明晃晃的大刀挥来挥去只刮出阵阵“刀风”;二是看得见拿起锄头,把权力的韭菜根给刨了,不要今后年年为商业贿赂的“贿风吹又生”而无可奈何地皱眉头。徐迅雷 (金陵/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