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央视3·15晚会上被揭露“存在严重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欧典”又遇官司。
近日,从丰台法院获悉,昆明一家“欧典”地板代理经销公司以“欧典”厂家违约为由,将该厂家告上法庭,要求终止与该厂家的代理经销合同,并赔偿包括保证金、销售买断金在内的所有经济损失70多万元。
昆明经销商起诉称,2005年4月25日,“欧典”厂家与他们正式签订了《欧典地板区域代理经销合同》和《强化地板专卖店零售市场分销合同》,授权他们作为云南地区“欧典”系列地板的独家经销商,期限为一年。此后,他们遵照合同内容向“欧典”厂家购买了1.6万多平方米的木地板产品。但在2005年9月,对方却突然提出终止合同的要求。
鉴于多年积累的销售网络和销售渠道,昆明经销商表示不同意解除合同,因此随后仍按正常程序向厂家发出订货单并汇款,但“欧典”厂家拒绝发货。
昆明经销商称,经过他们多次请求,“欧典”厂家仍拒绝与他们进行协商,给他们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为此,他们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终止上述两份合同,要求“欧典”厂家返还履约保证金3万元,销售质量、销售数量买断金750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641530.28元。
据了解,此案已被法院正式受理,并将择日开庭审理。
郭志霞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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