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彩电强制报废规定有望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 11:53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雪瑾)昨天,前来参加北京第14届广播电视展的创维董事局主席王殿甫透露,彩电使用7年将被强制报废的规定有望颁布。

  王殿甫透露,几天前,信产部在海南三亚举办的彩电厂家内部研讨会上,国内彩电厂商包括创维,纷纷提出实施“彩电使用7年后强制报废”的规定,厂家一致认为,这个规定将加速家电产品的更新换代。

  王殿甫表示,一旦规定实施,国内彩电厂家将统一粘贴“7年强制报废”的标签,这个规定需要国家拥有完善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据了解,我国《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处理管理条例》已于去年在国家发改委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家电经销商有义务回收消费者的废旧家电。业内人士认为,如果彩电厂家实行“7年强制报废”规定,无疑增加了企业对废旧家电处理的负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