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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 港澳学生就读内地高校学费将与内地学生接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 09:45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徐伟)就读大陆的港澳学生将享受与大陆学生同样的“学费待遇”,近日,市教委转发了在《调整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招收港澳地区学生的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问题》通知。通知指出,已录取到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学习的港澳地区本科生、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将执行与内地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即在同一学校、同一科研院所、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学习的港澳学生与内地学生的学费标准一致;同等住宿条件下,住宿费标准一致。

  据记者了解,各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对港澳学生的收费政策。任何学校和单位不得擅自提高对来内地就读的港澳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设立针对港澳学生的收费项目。对任何违反国家规定的乱收费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招收港澳上述学生的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根据每年的招生数量,按每生每学年8000元给予专项补助。规定自2006年秋季入学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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