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房计税利率提高至20% 与购房者无直接关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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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 05:49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记者 苏永华 实习生 杜志鑫) 昨日起,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武汉税务部门开始对房地产企业实施新的计税利率: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预售收入的计税利率,将由此前的15%提高到不得低于20%,经济适用房项目不得低于3%。 这意味着,房产企业要拿出更多钱来预缴企业所得税。同时,新政策还规定新办房地产企业不再享受税收优惠。此前,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多采用设立项目公司的方式经营,
昨日,江城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记者表示,虽然目前还没有看到正式文件,但新政策肯定会加重房产企业的负担,从而抬高了房产开发的门槛。 武汉市开发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税收政策对地产企业的影响一向较大,此次调整给本地房地产业带来的影响还有待观察。 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刘斌教授称,新政策将直接影响开发商的利益,但增加的成本也极易转嫁给购房者,商品房价格有可能会因此小幅上涨。 有关专家还表示,取消新办房地产公司的税收优惠,能阻止开发企业通过与全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转移利润,防止偷税漏税。在这一点上,新政策有利于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