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ST广夏每10元获赔2.2股是底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 04:48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继北京的首轮协商谈判之后,*ST广夏的五大非流通股股东(中联实业、宁夏综投、深圳广夏、广东京中投资及培鑫投资)作为参与谈判股东,特别约了记者,阐述了此次协商谈判的方案与底线。据了解,此次参与谈判的非流通股股东开出的协商方案是:参与谈判股东将按比例支付总计不超过3934万股的*ST广夏股份作为诉讼赔偿。按照目前所有原告的诉
讼请求金额计算,相当于平均每10元诉讼请求金额支付约2.2股*ST广夏股份,股改实施1年后可上市流通。*ST广夏与参与谈判股东就诉讼协商与获赔手续方面作了明确提示。协商谈判达成一致后,有关各方将于2006年4月12日之前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据《证券时报》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