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据保监会最新的消息,今年起,保险业将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行业标准条款制定工作。标准条款将更有利于消费者理解产品,提高保险监管效率,加强对代理人的管理,减少理赔纠纷、节约消费者法律诉讼成本。
近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召集各主要人身保险公司和专家学者、保险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就研究制定行业标准条款进行专题研讨。
举例来说,张先生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及附加意外伤害保险,3个月后,在一次工作时右手不慎卷入分切机内,致使右手中指、无名指及小指三指残疾,医院和公安机关的鉴定结论为右手小指末节缺失,第二关节僵硬;无名指第二、三关节僵硬畸形;中指第二关节僵硬。以上三指掌指关节活动尚可。张先生根据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所附《保险公司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和《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残疾给付标准》第二十项约定,即“一手中指、无名指、小指残缺者给付保险金额的18%”,要求保险公司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3.6万元。
保险公司认为,从张先生的伤残程度来看,其右手小指部分缺失,中指和无名指只是部分丧失功能,不符合上述比例表和给付标准第二十项“残缺”的规定,只能适用第二十一项约定“一手中指、无名指、小指之指骨部分残缺的给付保险金额的2%”,即给付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4000元。最后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问题。
像张先生这样的事情可能还有很多人遇到,造成的原因就是消费者对一些保险条款的不理解。因此去年保监会就提出了保险条款通俗化和保单通俗化,通过一年的努力,终于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果保单标准化正式实施,消费者权益肯定还会进一步提高。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记者 张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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