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崔克亮3月20日北京报道“我们要继续推进城镇化进程,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减少农村人口,形成新的二元结构互动机制。”
3月20日上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鹤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6年会上如是说。
在介绍了当前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和城市化的基本特点后,刘鹤指出了中国面临的几个问题:第一,农业转移劳动力的基本工资标准还比较低,对其基本权益的保护不力。在一些行业一度存在着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现象,用工单位缴纳社保基金的情况也不尽如人意。
第二,尽管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但总体来看,中国已从劳动力无限供给向结构性短缺阶段转变,相当多的行业出现了劳动力供给的结构性不足。
第三,不同类型的城市,特别是大中小城市,吸纳新增就业能力差异较大。流动的劳动力越来越多地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苏州、杭州等沿海发达城市,另外一些中小城市和内地城市对劳动力的吸收能力明显不足。由于就业的吸收能力相对集中,沿海地区普遍感受到了来自资源环境,特别是水资源的压力。上亿人跨区域流动,对中国的交通系统也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
第四,城市土地扩张速度高于城市人口增长速度。2000年中国城市土地面积是2.24万平方公里,到2003年达到2.83万平方公里,城市土地面积扩张的速度平均每年增长8.8%,但城市人口的增长速度仅为4%左右。此外,流动人口进城以后的就业、住房、子女教育问题,大量流动人口造成的社会管理困难等等,都需要研究。
面对上述问题,刘鹤阐释了中国政府的基本对策:第一,关于劳动力的权益保护,中央政府正在制订《最低工资标准和强制性社保》等政策性文件,将提出明确要求。许多地方也在采取一些符合实际的做法,比如,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保障务工者的权益。第二,强化对务工劳动力的培训和教育。去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安排了70亿元,用于对592个贫困县的贫困学生进行义务教育补贴。中央和地方政府还将强化职业教育,在很多农村配备远程教育设施。第三,积极为务工农民提供廉租房,为其子女教育创造较好的条件。第四,提高流动人口在城市定居的比重。江苏当地政府要求为失地农民提供三项收入:低保收入;经培训找到工作后的工资收入;每个农民失去土地以后,要补偿两到三套住房,本人住一套,另外两套可以出租,获得资金。当然,这种做法只适用于当地农民。对于外来人口,沿海地区开始试行“绿卡”制度。第五,增强不同城市的吸纳能力。中央政府正在加强对城市群的规划,希望能够使城市分布得更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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