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手之前看仔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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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 07:38 中国质量新闻网 | |||||||||
在现代经济圈中,名人与名牌是何种关系?笔者以为,犹如日月星辰,珠联璧合,两者交相辉映,彼此提携,为经济发展锦上添花。 目前,名人和名牌企业都注意到:消费者身上存在着一种宝贵的潜意识。通常,当他们拥戴的明星人物喜欢上某个牌子的商品时,哪怕明知“上当”,也会情不自禁地跟风效仿。对企业而言,这一心理特征意味着滚滚财源。所以,很多企业每当推出新品
针对商界盲目“巴结”名人的现象,有外国媒体近日评选出“一周名人”、“一月名人”和“一年名人”。新闻记者幽默地提醒企业家,切勿眼光短浅,错将“终身”托付给了“轻薄之徒”,“感情”一旦生变,被人抛弃不说,还要遭人耻笑。举个例子,那位红遍神州的“芙蓉姐姐”该算是个“半年名人”吧?但如在网上搞笑还马马虎虎,假如您把她聘来,充当自家买卖的代言人,能起到多大作用?由此可见,名人与名牌的关系极为特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同样道理,名人若有意担任某企业的“代言人”,最好事先认真考察一番。对企业的资质潜力、产品质量、市场影响等诸方面要心中有数。顶重要的,要权衡该产品与自身形象是否匹配?扮演领袖的演员,如果张罗着卖家具、卖药,势必与自己的银幕形象相悖。那么,一位古典淑女型名人热衷鼓捣丰乳霜,也会遭致“玉米”、“粉丝”的嘲笑。现实中,颇有一些钻进钱眼里的明星,来者不拒,只顾埋头赚钱,身兼数家甚至数十家企业的“形象大使”。卖完房子卖汽车,卖过药品卖皮鞋,甚至连产品性能都没弄清,就满口应承下来,并以饱满激情冲上荧屏。这等不负责的“表演”,不仅会引起消费者怀疑,还可能导致自身形象的受损。从外交的角度讲:一个国家只能派出一位大使,假如某外交家身兼数国使节,徜徉于谈判桌前,真叫人弄不懂他是要联纵呢,还是联横?试问:这路人还能专心为“国家”服务吗?最后,恐怕连自己的“国籍”都搞丢了。 目前,对名人投身广告,规范尚缺细则。即便出了事,人们多半只能从道德范畴加以指责。不过,从人之常情看,还是可以为其归纳出几条“从业纪律”的。比方,名牌和名人“联姻”,必须对消费者负有责任感,起码,在鼓吹某品牌之前,名人总要阅读一遍产品说明书吧?还有,“代言人”是否在使用该产品,也应进行一个基本测试。您享受的是“上流贵族”的生活,却假模假式地为中低档产品做广告,或者像某老明星连走路都打晃儿,还非夸口自己补钙补得棒。依我看,这种不负责的钱还是不赚为好。 面对诱惑,强调定力;抓紧机遇,更需眼光。无论名人还是名牌,都应像爱惜“羽毛”那样爱惜名誉。如果说人类“裸奔”还能吸引部分眼球的话,那么商业“孔雀”一旦失去羽毛,广大“游客”恐怕会避之不及。 作者:林 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