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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对公益林进行生态补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 12:24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讯为改变无偿使用贫困地区群众提供的森林生态效益的不合理现状,“十一五”期间,贵州省将在长江上游天然林保护工程区界定3000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并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记者从贵州省林业厅了解到,这个省长江上游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天然林面积达2963.6万亩,其中绝大部分分布在50个重点贫困县和非重点贫困县的贫困乡村,林区群众为保护
生态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林区聚居了全省多数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

  为了保护好这些天然林资源,保护好长江上游生态系统,贵州省将抓紧对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尽快建立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改变无偿使用贫困地区群众提供的森林生态效益的不合理现状,逐步解决林区农民的贫困问题,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李忠将)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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