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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著名商标不搞“终身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 12:24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讯贵州省最近明确规定:贵州省著名商标自认定之日起,有效期限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90日内,著名商标持有人可以申请延续,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著名商标持有人所持有的贵州省著名商标将自动失效。

  据了解,为了规范该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贵州省在此次出台的规定中明确:贵州省著名商标的申请人,须是本省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个体工商户;申
请人申请认定的商标,必须是这一商标自获得注册之日起已使用两年;同时,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须质量优良、稳定,具有较高的市场声誉,且近两年的产量、销售额、利税等主要经济指标在贵州省内同行业中都处于领先地位。(刘文国)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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