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产许可证申领步伐的加快,小作坊面临着如何才能继续生存下去的严峻考验。
山西省阳曲县是一个农业大县,为数众多的小作坊为农民的脱贫致富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阳曲县有各种食品小作坊80余个,形成规模的有10余家。河上咀村的豆腐干加工作坊在当地非常具有代表性。河上咀村全村家家都在生产加工豆腐干,小作坊有30余家,但是形成规模的只有两家。
应该说,这些为数众多的小作坊生产的产品大多为人民群众生活必需,也是当地群众喜爱的食品。有些作坊甚至已存在数十年之久,和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密不可分。这些产品的生产技术通常是口授的,代代相传。这种方式与我国目前的生产力水平、与人们的生活状况是相适应的。可以说,传统工艺本身并没有构成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因此在对待小作坊的问题上,不能一棒子打死。在监管食品行业时应以科学的态度尊重传统食品生产工艺、传统生产的理念。兼顾社会就业问题,对家庭作坊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能一关了之,应在全面摸清家庭式作坊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努力提高作坊式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意识以及质量管理能力。
作为监管部门,目前质量技监系统无力对这么多的“游击队”进行“跟踪式监管”,而且这些形不成规模的小作坊不论是从经济实力还是技术水平以及人员素质等方面都无法与“QS”申领的要求相适应。小作坊的业主,多是农民。他们只是把加工豆腐干作为一种农闲时的副业。对监管,大多抱着一种“政府不管我就做,不让做我就不做了”的思想。罚款不出,整改不配合。“我们辛苦做点豆腐干,卖都不让了”,抵触情绪非常严重。要想对他们进行严格的监管是难上加难。
为此,建议推行“公司+散户”模式。引导小作坊作为大公司的基础车间。可以将一个镇(街道)、一个产业以一家或多家规模大、设备全、检测能力强、管理素质高的企业作为龙头,获取相关证件,其他的小作坊都可与这个企业联盟。小作坊作为龙头企业的车间或半成品提供者,其产品质量由龙头企业把关,并由龙头企业标注出厂,负质量责任。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的,实施停产整顿。落实整改不力、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关停并转。对故意造假、使用非食品用原辅料加工食品或超范围生产经营的,依法严惩,坚决予以取缔。
(作者单位:山西省阳曲县质量技监局) 作者:□ 张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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