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刘浏)昨日,市工商局市场处副处长王衡透露,成都佳业包装用品有限公司等6048家企业,未按规定参加企业年度检验,其行为违反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市工商局决定依法吊销这6048家企业的营业执照。该局要求这些企业在公告送达后15日内将营业执照和公章交回市工商局,被吊销企业的债权债务由股
东、出资人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清算组负责清算。被吊销企业名单将进入全国工商系统黑牌企业数据库。
被吊销企业的详细名单,企业可以登陆成都工商公众网查询。在处罚公告正式发出60日内,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60日内向省工商局申请复议或在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吊销企业将可能面临什么法律后果呢?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被吊销企业的信息将进入全国工商系统黑牌企业数据库。根据新《公司法》,因违法被吊销企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3年内法定代表人不得担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等;被吊销企业名称不得继续使用,如果被吊销后仍继续使用原企业名称从事经营活动的,将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并处50万元罚款;被吊销企业名称的,3年内工商部门不再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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