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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配额转让必须报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9日 04:40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谭春剑)日前,商务部下文宣布,纺织品配额转让必须报商务部批准,否则无效。

  商务部文件称,配额转让必须先向当地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由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每月1日-10日地方商务部门再将相关材料交到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如果转让配额交易双方提供的材料或者价格不相符,商务部门将不予批准。如果获准转让,获得配额的企业可在当地商务部办理配额转让手续。

  市外经委负责对外贸易处人士称,这是商务部首次下发相关文件。以前的配额买卖商务部没有过问,只要双方自愿就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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