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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首次表态 五项措施规范“重疾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 08:54 每日新报

  据新华社电针对近期以来市场上出现的一些对“重疾险”(全称重大疾病保险)的异议,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17日首次作出了表态,并提出健全完善重疾险市场的五项措施。

  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制度处处长王治超对媒体记者说:“网上关于重疾险‘只保死不保健康’的说法,并不符合事实。”但他承认,重疾险这一险种自1995年引入我国,到
目前国内也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确实亟待规范。

  王治超表示,作为保险监管部门,保监会今后将推出五项举措,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重疾险市场。

  一是进一步完善产品尤其是重疾险产品的审批备案制度。邀请各方面专家尤其是医学专家参与产品审批,尽可能从源头上使产品更符合实际情况。

  二是尽快出台重疾险业务的标准。明确界定重疾险的范畴、制定重疾险标准化条款等,推动重疾险业务标准化建设。

  三是对重疾险产品销售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保监会将加强销售人员资格考试,并试行分级分类考试,提升其专业水平,确保合适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

  四是建立全行业核保核赔制度。推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人身保险核保核赔工作小组,建立核保核赔标准、流程、制度。

  五是加大多方面、多部门合作力度。国外引进的产品一定要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实行创新,才能适应国内市场。由于健康保险(包括重疾险)不是一般的保险产品,涉及医疗卫生等许多部门和各方面内容,因此,要想创新出更符合实际的重疾险产品,不仅需要解决保险行业自身问题,还需要其他部门配合落实。

  <责任编辑: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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