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21日开收小额账户服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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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 06:29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刘华)继建行之后,工行也将在成都对小额账户收取管理费。记者昨日从工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获悉,工行将从本月21日起,对日均存款余额不足300元(不含)人民币小额活期存款账户收取账户服务费,收费标准是每季3元。
据介绍,工行将在今年6月21日,对日均存款余额不足300元(不含)的人民币小额个人活期存款账户自动扣除第一次账户服务费,每季度收取3元。在每季度的固定收费日,如果账户余额不足扣收账户服务费时,将按账户实际余额扣收;当账户有余额时,将对以前未扣收的账户服务费实行补扣收。在固定收费日未能全额扣收账户服务费的账户,如该账户自固定收费日起半年内没有发生业务且余额为零,半年期满后工行将进行特别管理,市民就必须到网点缴纳欠费后,这一账户才能恢复启用。如果账户欠费时间超过一年半,将被销户。 不过,以下正在使用的人民币小额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暂时不收取账户服务费:理财金账户中的活期账户,牡丹交通卡账户,用于偿还工行个人贷款的存款账户,外币账户有余额的多币种综合账户(本外币一本通、牡丹国际借记卡、外汇买卖账户等),牡丹信用卡、牡丹贷记卡、牡丹国际信用卡账户,代发低保存款账户,代发社保存款类账户(养老金账户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账户),用于购买开放式基金和人民币理财产品的账户、记账式国债账户、银保通账户、银证通和银证转账账户,代发工资账户和用于批量办理代扣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的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和个人网上银行e卡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