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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欲继续指导电煤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 03:22 新京报

  批示称,实现煤价和电价市场调节价格需要一个逐步推进过程,政府还应加强指导

  本报讯(记者王冰凝)昨日,记者获悉,针对目前电煤合同僵持局面,国务院下达最新批示称,确保电力稳定供应是煤电企业的共同责任,双方都要顾全这个大局,理顺煤价和电价。实现市场调节价格的目标,需要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政府还应加强指导,相关部门抓紧协调。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曾通知要求煤电企业在今年2月完成全年电煤合同和运输合同签订任务,但在最后时刻,因五大电力公司与煤炭企业在电煤价格上面的意见分歧,双方全年电煤合同仍没有按发改委的限期完成。

  就此,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向国务院上报了具体情况,国务院的新批示正是针对上报的况作出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刘满平认为,资源价格改革应采取分类进行,逐步推进的策略。一是资源部门自身的改革深化应当先行,资源部门应在进一步明晰产权、转变企业经营机制的同时,适当放开资源生产环节的经营权,引入竞争,提高资源部门的生产效率和技术水平。二是对于不同的资源产品进行分类改革。资源产品位于产业链的上游,如果众多资源价格同时上涨,将会形成推动价格全面上涨的合力。另外,不同的资源其自身的特性和产业发展的阶段有所不同,有些资源由于自身具有的产品特性或战略意义,易于形成自然垄断或行政垄断,如自来水和燃气,对于这些部门,完全放开价格的方法并不适宜,只有通过政府的干预才能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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