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斥铁矿石供应垄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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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 09:01 新京报 | |||||||||
将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我国家和企业正当利益不受损害 本报讯(记者 李武)继3月13日商务部发布铁矿石进口新规后,昨天,商务部相关负责人就目前正在紧张进行的第三轮铁矿石谈判发表讲话指出:一些跨国公司利用其在铁矿石国际贸易中的垄断地位,获取高额和不合理的垄断利润,违背了公平贸易原则。当前全球铁矿石供应基本平衡,而今年中国铁矿石需求也将减少6000万吨。
垄断公司获得不合理的垄断利润 商务部负责人表示,铁矿石价格直接关系到钢铁行业的发展和国民经济全局。 当前中国钢铁行业正处在成本上升、利润下降的困难境地,无法承受铁矿石价格的再次上涨。中国政府反对任何国际贸易中的垄断行为,并希望有关出口商所在国家政府对此予以高度重视。中国政府也将密切关注铁矿石价格谈判进程,并将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我国家和企业的正当利益不受损害。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称,一些跨国公司利用其在铁矿石国际贸易中的垄断地位,获取高额和不合理的垄断利润,不但损害了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铁矿石进口企业的利益,也违背了公平贸易原则,这将不利于铁矿石供需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贸易合作关系。 钢铁产能过快增长将被抑制 商务部称,从全球范围看,铁矿石供需基本平衡,并不紧张。商务部还援引发改委相关人士的话说,2006年是《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进入实施阶段的第一年。商务部将配合国家产业政策,采取措施支持淘汰落后和抑制钢铁产能的过快增长,根据《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我国将在2006年底淘汰所有200立方米以下的小高炉,列入淘汰目录的生铁产能达到4300万吨以上,可相应减少铁矿石需求6000万吨左右,全球铁矿石市场环境将进一步宽松。 此前,商务部外贸司已对原有管理措施进行调整:一是按照自动进口许可规定,自接受企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自动进口许可证;二是继续加强对铁矿石进口数量、价格、国别等的监测分析,防止高价炒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三是防止企业向污染环境、浪费资源、国家明令淘汰的小高炉提供铁矿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