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投资体制形成“大开放”格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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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 09:22 中国经济时报 | |||||||||
行政审批仅占1/10,备案项目占到70% 记者费建法太原报道 《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已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随着这两个全国首家通过政府令颁布的办法的实施,山西一改以前多年实行的投资项目单一审批制,将形成更加科学和简便快捷的“新三制”,而行政审批项目仅占1/10、备案项目占到70
被社会观察家视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投资体制改革,其总体目标是要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 据悉,审批制继续保留的范围,主要限于采用政府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 核准制适用于企业投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将从维护社会公益角度和项目的外部影响方面进行审查、核准,主要包括 6 个方面: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以及防止出现垄断。 最为简便快捷的备案制,开启了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快速发展的高速通道,凡企业自主投资在产业政策上属于鼓励类的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投资主管部门对备案项目本身没有任何自由裁量权。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令政策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此举体现了山西省委、省政府对投资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视。今后山西符合科学发展观的项目,将会上马更快,效率更高。而省发改委在力求做到“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企业最明确、最满意答复”的同时,将加强产业政策导向和信息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