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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和甘肃消协召开研讨会 听证制度怎样更公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 14:46 新浪财经

  3月15日,中消协和甘肃省消协联手推出网上热点话题

  听证制度怎样更公正、更合理?

  价格听证制度在国外虽然比较普及,但在我国仍然是一个新生事物。2002年1月12日,亿万中国老百姓见证了中国民主法制进程中具有标志意义的一幕——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行政决策听证会——铁路价格听证会在北京举行。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全国人大政协代表、专家学者代表平等论述,共同参与政府的价格决策过程。听证于民的理念、民主议政的机制正逐步形成。

  近年来,随着法治观念的日益增强,人们的要求在逐步提高,更多的人从最初的欣喜转为更深切的关注,从听证的程序,到听证的实质效果,他们期待着听证制度更加公开、公正、透明,期待着民意得到更多的体现。这充分反映出人们民主意识的增强,反映出中国社会的进步。

  目前,就有关供暖、供水、燃气服务、公园门票、医疗服务、药品价格、有线电视等收费问题,全国各地举行了数以千计的听证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有些听证会,请的消费者代表不为消费者说话,或者对消费者意见漠然置之,听证会一开完就涨价,对此消费者很有意见,却只能默默接受,这也使听证会的社会公信力面临巨大挑战。

  今年315期间,中消协和甘肃省消协联合推出“听证制度怎样更公正、更合理”的热点话题。就此,甘肃省消协在前期召开了研讨会,与会代表讨论热烈。

  那么,听证会的代表应怎样选拔?各方代表的名额应怎样分配?听证的程序怎样更合理?听证的结果如何保证客观公正?

  3月15日上午10:00到11:30,中消协将在新浪财经邀请有关社会人士开展网上辩论,欢迎社会各界参与讨论。中消协还将同期开展该话题的网上调查,并将汇总各界意见,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315网上辩论时间表

  话 题    时 间

  超期燃气表更换费该由消费者支付吗? 3月9日上午10:00—11:30

  商场返券、打折对消费者是否有利?3月10日上午10:00—11:30

  手机“三包”该不该改?折旧费标准合不合理?3月13日上午10:00—11:30

  在“苏丹红”等侵权案件中,消费者举证困难,其利益该如何维护?3月14日上午10:00—11:30

  听证制度怎样更公正、更合理?3月15日上午10:00—11:30

  购房交定金是否影响公平签约?交纳定金后,消费者是否应有一定的“反悔期”?3月16日上午10:00—11:30

  航班延误,“不可抗力”免责是否由经营者说了算? 延误后经营者应尽哪些义务,承担何种责任?3月17日上午10:00—11:30

  业主在小区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物业是否要担责?3月20日上午10:00—11:30

  电影院出售食品、饮料,可否限制观众自带?3月21日上午10:00—11:30

  如有变动,以网站(新浪财经首页)通知为准。

  附件:甘肃会议综述

  讨论主要话题:

  1 、听证会代表的身份如何界定?政府官员、政协、人大代表都参加,合适吗?

  听证会代表的身份应界定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来共同商议商品价格,政府部门只起一个组织协调作用。

  2 、消费者如何获知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

  3 、听证会的结果究竟谁说了算?

  4 、听证会的代表应否社会公开招聘?

  5、听证会应逐步规范完善,并坚持下去。

  听证会不应成为价格涨价会

  2000 年开始实施的《立法法》明确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此后,中国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过程中,采取了举行立法听证会的方式,并对立法听证进行探索、尝试。据不完全统计,上海、广东、沈阳等二十多个省、市举行了立法听证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如北京市去年就“新交法实施办法”举行首次立法听证会, 2005 年 8 月又就民众普遍关注的有关烟花爆竹“禁”改“限”的法律规定草案再次举行立法听证会,都引起了强烈反响。

  听证会的特点,包括公开、透明;公正、客观;程序性强;注重实证以及听证会结果将被作为立法的重要参考等。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完善,立法听证制度将越来越多地被立法机关采用。

  垄断行业逢“听”必“涨”是否顺乎民意

  但是,近几年,与群众生活有密切关系的生活资料价格听证会,越来越多地引起消费者的关注。一些垄断行业的价格听证会是逢“听”必“涨”,成了打着民意旗号实施涨价的幌子。以下发生在我省、市的涨价听证会,暂且不说涨价是否合乎情理。但统统反映出这样一个观点,虽然没有文件说听证会就是“涨价会”,但逢听必涨却是事实。听说要开听证会,老百姓就知道一些东西要涨价了。听证会不能开成 ‘涨价会’,如果民众的意见没有被尊重和采纳,大家也就渐渐地没有了热情。

  2001年12月19日,白银市物价局在该市组织召开市区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这次听证会开了我省举办价格听证的先河。会后,虽然涨价控制在市民承受的范围内,但白银市区热价每平方米上涨了一角钱。

  2004年11月,白银市又举办了公交车票听证会。

  2005年12月,兰州市召开水价听证会后,兰州居民用水价格由0.9元/吨上调到1.45元/吨,涨幅为61%。

  回顾近几年兰州的价格听证,的确会后都涨了价。公交票价听证会,由 0.5元涨为1.0元;电价听证,每千瓦时涨了0.02分;水价听证,最终每吨涨了0.75元┄┄

  日前,有关北京 6个世遗景点门票价格调高的新闻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专门为此举办的调价听证会也颇遭人非议,因为参加听证会意见却与公众的观点大不相同。

  有的地方,在还未征询广大市民意见是否应该涨价的情况下,就召开调价听证会要表决究竟涨多少,这种听证会的方式、内容和做法都有欠缺,建议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听证规则,以免走过场。

  各种听证会的涨价,使消费者迷惑了!他们听到要开听证会的消息,就知道那个行业 100%要涨价了,形成了“听证会成了涨价会!”的想法。

  当然,也有的听证会,结合我省省情,遏止了逢“听”必“涨”的量,如甘肃省电力公司举行的价格听证会,电力公司最早提出的涨价方案是从原来每千瓦时 0.47元涨为0.495元,每千瓦时电涨价0.025元。但听证会代表们认为,当时人均收入高于甘肃的陕西省,电价仅为每千瓦时0.49元。对甘肃用户来说,0.495元显然偏高。物价部门听取了这些意见,最终核定每千瓦时电定价为0.49元,涨了0.02分。仅这一项就为全省用户节省几千万开支。

  再如水价,兰州供水集团原来提出每吨上涨到 1.65元,而经过听证会,最终只涨到1.45元。

  听证制度亟待改进和完善

  我省的价格听证制度又经历了三四年。由于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漏洞,因此,不能忽视存在的问题。目前一些地方的价格决策听证会开成“走过场”的座谈会。“逢听必涨会”成为普遍现象。还有很多方面亟待改进和完善。

  1、听证会代表选取上的不科学,必然使意见有失合理和公平。消费者代表往往寥寥无几,即使有反对的声音,也很微弱。在这种代表结构下,恐怕想不涨都难啊!

  听证会由政府部门代表、消费者代表、专家学者代表、地方政府和企业代表等组成。 2000年9月18日,国家计委和信息产业部共同召开第一次全国性电信资费听证会,在此次听证会之前,信息产业部会同国家计委、财政部已经召开了5个座谈会,分别听取了部分人大、政协委员、主要运营企业、专家学者、部分电信大用户和有关部门代表的意见。一位参加过听证会的代表说,参加听证会的代表理应代表各自阶层的利益。而在一些听证会上,可能会出现意见导向被操纵的现象。如在一 次事关下岗工人切身利益的听证会上,一位下岗工人代表竟然声称某某商品涨很合理,很及时。这种言不由衷的表态,不能不引起人们对其代表资格的怀疑。这位代表自己也觉得那次听证会很不正常,被迫说出了违心话。价格听证会的组织必须遵循这样的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听证内容,合理安排及确定听证会代表的构成及人数。听证会代表应该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代表性,一般由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政府有关部门代表以及相关的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听证会代表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的听证会代表可以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委托有关社会团体选拔等方式产生。”

  走形式的价格听证会不利于听证制度的健康发展,会受到公众冷落。 2004年7月,南方某市举行管道煤气价格调整听证会时,想征集市民听证代表20人,但征集期内只有3名市民报名,旁听代表则无人报名。

  省物价局相关处室一位负责人坦言:“听证会代表选择的不规范,是听证会制度中最重要的弊端。一些听证代表缺乏足够的广泛性、代表性,没有代表自已所在的阶层说话。“目前,省内的听证会代表等组成。但消费者代表往往寥寥无几,即使有反对的声音声音,也很微弱。在这种代表结构下,恐怕想不涨都难啊!

  2、经营方和听证代表在信息获取上的不对等,往往使消费者代表在价格听证中处于被动。比如水价成本到底是多少?公交公司到底是盈利还是亏损?双方在认识上很难达成一致,势必会影响听证会的质量。一些听证会代表素质参差不齐,对听证内容缺乏认真研究,讨论问题过于空泛,很难准确反映和代表民意。

  3、“少数服从多数“作为定价依据,致使听证会走了样。一些听证会按代表观点比例统计听证结论,搞类似所谓的“全民公决”“少数服从多数”。专家指出,对于听证会上的观点和意见,如果其理由充足,即使只有一个代表坚持,也应该采纳。

  4、按照市场规律,公用事业企业应打破垄断,积极参与市场竞争,让市场和消费者决定产品的市场份额。勿以价格听证掩盖管理漏洞价格听证的目的是促进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但一些垄断行业拿着高工资却在喊亏损,他们打着企业亏损的名义随意滥用价格听证,向消费者转嫁企业负担,这实际上是让消费者为企业的经营管理不善买单。

  5、煤气、

天然气、煤电、供水、
出租车
、公交车等,事关百姓生活的公用事业目前都出现连锁听证涨价的态势。近 10年来兰州市民收入并没有太大的增加,提高事关百姓生活的公用事业的价格,无疑会增加群众负担。靠听证提高价格来提高各自行业的赢利率,不太恰当,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不应建立在增加公众负担的基础上。

  作为一种民主形式,听证就是要听取声音,论证利弊,只有这样,才能使价格听证会更多地保护消费者和弱势群体的利益,而不会变成维护垄断行业特殊利益 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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