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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办法实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 10:45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张莹】日前,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在其网站上宣布,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试行)》于2006年3月份开始正式实施。

  据悉,《试行办法》将我国信息安全分五级防护,第一级为自主保护级,第二级为指导保护级,第三级为监督保护级,第四级为强制保护级,第五级为专控保护级。

  据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的张俊兵处长介绍,对信息安全进行分级保护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重要部门将实施强制监管,他们使用的操作系统必须有三级以上的信息安全保护。有关技术专家分析,这次国家对于信息系统进行等级划分,会使很多企事业单位的安全意识增强,相关信息安全产品才能够被广泛了解,厂商应把自己的产品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相关解决方案是否符合当前信息系统的安全需求也要经过等级评估的检验。

  <责任编辑: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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