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福:汽消税草案税率失当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 02:00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罗裕责任编辑 赵刘记 全国政协委员、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日前对“汽车消费税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质疑。他向记者表示,将1.0~2.2升的汽车消费税税率定为5%,跨度太大。“1.0升的车应该被划定为小排量车,2.0升的车耗油量是它的两倍,税率却与1.0升相同,这样做有失公允。”
此外,对2.2~3.0升的汽车消费税税率为9%,李书福也不赞同。他认为,该排量区间内实际销量集中在2.5升以上,其中3.0升的轿车占很大比例。汽车消费税对2.2~3.0升的轿车征收相同的税率,其实是在政策上为中高级轿车放行。 李书福认为,新消费税政策对4.0升以上的轿车征收20%的消费税,这个税率太低了。“被富人推高的奢侈品消费价格在直线攀升,即使征收40%,对他们也是九牛一毛,根本起不到抑制作用。” 对于迟迟无法出台的燃油税政策,李书福表示,燃油税政策越早实施对消费者越有好处。他指出,实行燃油税以后,开大车,多用油,多缴税;开小车,自然少用油,少缴税,这样就可以用价格杠杆鼓励民众开小车。 针对自主创新,他提议应在国家科技部设立“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委员会”,把国家科技创新基金的60%用于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尽最大程度地培育民间创新力量;吸收发达国家经验,以商业合同方式向企业提供资助;加快建立和健全针对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担保机构;建立我国的风险投资体系,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提供多层次的融资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