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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农业投入法》以保障惠农政策长期稳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 09:23 中国经济时报

  全国人大代表徐睿霞建议

  记者张学光 支斌北京报道 “现在国家给农民和农村的政策确实是好,也正因为是好政策,所以农民最关心的还是这么好的政策是否能够一竿子插到底,真正落实到位,是否能够长期地持续下去。”由于常年工作在最基层农村地区,来自内蒙古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徐睿霞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始终是从农民的视角去分析一些政策的利弊。

  徐睿霞代表在建议中提出,目前我国在对农业投入的保护上还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集中体现在资金投向不尽合理、投入资金过于分散、投入渠道过多,同时还存在农业投入资金被挪用挤占的问题。要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将目前国家的惠农政策通过立法的形式,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尽快制订《农业投入法》。

  徐睿霞代表告诉记者,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惠农政策,中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从这些政策和文件来看,政府下一步要更大幅度地在公共财政上向农业倾斜。但目前我们在新农村建设上存在着体制不畅的问题,惠农政策在落实中间有“梗阻”现象。这几年,中央为落实惠农政策,出台了几个一号文件,可是对比一下可以看出,这些文件中有很多的内容都是重复的,之所以发生重复,就是原来的没有贯彻到位。所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能仅仅指望再出台若干个一号文件,重要的还是保证如何贯彻落实。

  在建议国家制订《农业投入法》的问题上,徐睿霞代表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和数据,并积累了很多的草案文本。对于制订《农业投入法》的重要性,徐睿霞代表总结了四点:

  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目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还处于爬坡阶段,还处于低水平阶段,如果没有国家资金的扶持,没有政策做保障,这个目标很难实现。而现在各种文件和规划的制定还只是停留在中央的政策和农民的热情上,所以有必要把中央的政策和农民的意愿上升到法律高度。

  二是能够确保国家的农业政策长期相对稳定,农民的切身利益得到保护,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如果仅仅停留在政策层面,会要受到外界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它不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如果国家的投入发生偏移,会造成很多半截子工程,很多农民的切身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制订农业投入法,如果在农业投入方面发生了不合理的现象,农民就可以依靠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是能够保证各个措施落到实处,发挥效益。国家给了这么大的投入,今后还要逐年加大,资金规模巨大。如何保证这些资金的投向合理,投到农村以后能不能发挥效益?用法律更能保障这一点。如果发生了挪占挤用,我们整个惠农政策都会打折扣。

  四是我国农业与国际接轨的需要。我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在农业方面的法律也要与国际接轨。一些发达国家对农业都制订了完备的保护法案,我国需要进行农产品贸易,还要发生外贸摩擦,如果没有一个完备的法律网络来保护我国的农民,在这个过程中我国农民的利益要受到很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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