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北京市建委要求 建筑企业需设置农民工预留账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 00:02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记者 赖大臣)记者从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获悉,从今年起,所有新进京施工企业都必须设置工资预留账户,以确保农民工工资的足额发放。

  据市建委工作人员朱和平介绍,从2006年开始,新进京施工企业都必须设置工资预留账户。在申请办理进京备案时,将与企业法定代表人见面约谈,企业签订全面履行管理责任的承诺书。

  据介绍,北京市建委要求,总包企业在与劳务企业合作过程中,必须按照标准认真考察和优选劳务分包企业,落实实名制管理。并对此提出四点要求:企业用工要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持证上岗、造册和网上录入完成企业实名制管理的基础工作;实行建筑劳务工程总分包的企业,工程项目部要坚决杜绝零散用工,杜绝使用包工头以个人身份承揽工程;企业要在搞好实名制管理的基础上及时办理人员备案手续。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