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民企盼独立人事权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 |||||||||
“传统人事管理体制不利于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造成部分有人事权和入城户口指标的国营企业并不急需,而一般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却因为人事和户口等问题无法吸引所需人才的局面。”物美集团董事长张文中说。 为此,在本次政协会上,他提出了《关于深化落实“非公经济36条”,给予符合条件的大型民营企业独立人事权,促进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提案。提出对一些符合条件并
缺乏独立人事权制约了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正是吸引人才,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发挥人才效应的重要平台,缺乏独立的人事权,使民营企业在档案管理、职称评定、在城市户口办理、出国手续办理等方面出现一系列问题,限制了人才的引进,影响了人才的稳定和发展,不利于保护人才的权益,也不利于各主要城市吸引人才的政策落到实处。”张文中表示。 张文中认为,大型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但传统人事制度的限制导致相比其他所有制的企业来说,在吸引全国优秀人才方面处于劣势,因此,给大型民营企业人事权将对城市人才结构合理化,民营企业人才政策落实,保护民营企业人才权益,体现社会效率与公平,促进和谐社会,展现开放的中国城市以开放的姿态吸引人才的国际化形象都具有重大的意义。(13A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