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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预算应该公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修改《预算法》这个议案已经提了好几年了,今年终于把《预算法》的修改列入了立法计划当中”,2006年10月《预算法》的修改草案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审议,这是令全国人大代表姜德明最为开心的事。

  姜德明说,目前提交人大审议的是功能预算。功能预算时按支出功能分类的,只列出财政支出的大体类别,人大代表很难看出预算支出的具体安排,也很难对预算进行监督。
他建议,明确建立“标准预算周期制度”,延长预算编制时间。

  姜德明说,我国预算收入仅限于预算内资金,尽管已有一部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内管理,但还有大量预算外资金游离于预算之外。他认为,预算外资金也是财政资金,政府预算应覆盖全部的公共收支,反映全部财政活动。他提出,人代会审议预算的时间较短,代表很难对预算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他建议,提高人大审批预算的可操作性,让代表更好地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

  另外,他认为,政府预算不向社会公开,成了“

国家机密”,发给代表的预算报告的封面上有“机密”字样,并在会后收回。他建议在《预算法》中应明确除影响国家公共安全、公众利益外的所有预算予以公开。

  目前《预算法》中没有明确规定转移支付的问题,各级财政之间事权划分不清。他建议,对转移支付制度的目标、享受条件、支付条件等原则作出详细规定。(13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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