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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服装点啥牌子大贴啥》续 工商部门介入调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 01:18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胡晶 郑丽颖) 10日,本报对长春市中峰小区4号楼一服装加工点,乱贴商标一事进行报道后,立即引起省工商局稽查分局的高度重视。10日,记者随同吉林省工商局稽查分局执法人员对该服装加工点进行了检查。

  当执法人员赶到服装加工点时,车库里的工人们正在紧张地缝制服装,当时并没有见到老板,工人们看到执法人员到来后,立即放下手中活,纷纷找借口离开。“这些服装怎
么没有缝商标?”执法人员问其中一位工人,“一会就上。”可是当执法人员让她找出商标时,她却表示,“找不到了。”

  《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仿冒、假冒名牌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按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将被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罚款,经营额无法计算的,将被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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