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进军新农村 先破“玻璃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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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 10:15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容令人振奋。政府投资的战略转向,必将带来资金和新开工项目大批流向农村,从而带动民间资本参与新农村开发。社会主义新农村,这块聚集着8亿人口的世界最大的未开发市场,正如一片希望的田野,在向民营投资者招手。 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切入点。
这就带出一个问题,即基础设施领域,比如道路、水电、广播、通讯、电信、能源等领域,目前大部分还是由国有企业在经营,还没有完全对民营企业开放,其中有些领域,国资垄断的程度还很高,这对于调动民营资本进军新农村市场,无疑是一个巨大的障碍。 本来,按照国务院2005年初颁布的“非公经济36条”,民营企业可以投资任何一个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行业。但“非公经济36条”只是一个原则性的“决定”、“意见”,本身不是法律,而具体的操作政策又迟迟没有出台,在约束力不足的情况下,刚性的既得利益便驱使垄断行业部门对中央的民资准入政策采取能拖则拖、阳奉阴违的做法,使得民企在行业准入方面仍然面临大量的障碍,有民营老板将其称为“玻璃门”现象———看得见门,门好像也没关,但就是进不去。 因此,新农村建设的成败,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国家和地方政策能给民营资本进入新农村提供多大的空间。或许,“非公36条”确实需要一份时间表,就像中国入世协议那样,要逐条逐款写清哪个行业在什么时间开放到什么程度。对外国企业能做到的事,为什么对本国的民营企业就做不到呢?从这个角度看,新农村建设,对于促成垄断行业对民资开放,未尝不是一个契机。 (日京/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