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省内高速公路对货车计重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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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 02:5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金计 通讯员 沈信)下月1日起,湖北省所有高速公路和政府交通部门贷款修建的长江大桥、普通收费公路(含桥梁、隧道)将对货车(含客货两用车)“按实载重量计重收费”。 这是管理部门为遏制货车超载所出的一记重拳。记者昨从权威部门获悉,新的收费方式将遵循轻车少收、重车多收、大型特种运输车优惠的原则。对于没有超载的货车来说,
但是,如果货车超载超过30%,超出的部分将按正常费率的1倍-4倍加倍征收;如果超载100%,对其超载30%以外的部分将按正常费率的5倍“惩罚性计费”。 此前,我国天津、河南、江苏、山东、安徽、青海等省、市已先期实行“计重收费”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