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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剑昌:有人爱我,也有人恨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 11:41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记者林晓曼

  杨剑昌这名字,差不多已经成了“消费维权”的代名词。提起杨剑昌,有人说他“脑子有病”,态度死硬,软硬两手对他都没用,他对“违法就该得到惩处”信奉到了固执甚至天真的地步。杨剑昌在“消费与健康”论坛上指出:“目前消费维权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监管不到位。”

  “消费与健康”论坛上,曾获得首届中国“十佳维权卫士”的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慷慨激昂,痛陈消费市场中伤害消费者利益的种种问题,并一针见血地指出其根源,杨剑昌的精彩演讲不时激起了热烈的掌声。“目前消费维权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监管不到位。八九个部门管不了一个死猪,八九个部门管不了老百姓一张嘴,腐败问题是很多消费投诉案件解决不了的最根本原因。”杨剑昌说,目前消费投诉中只要25%能够得到解决。

  杨剑昌到深圳之后的个人经历,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就是中国消费者维权的发展史,或者说是中国消费维权发展的一个缩影,这其中有“正义终于胜利了”的喜悦,但更多的是无奈和气愤,受骗之后哭诉无门的悲哀。

  一场官司换一头白发

  有关杨剑昌为消费者权益而打官司的故事,可能讲三天三夜也讲不完,但其中的一场令杨剑昌不惑之年白了头的官司让听者对老杨佩服的同时也为他当时的处境感到心悸。

  1997年,深圳泰明国贸公司在权威报纸上发布广告,声称该集团在深圳国贸商场拥有数千平方米超值黄金铺面,每平方米租金100元,只相当于同地段商铺租金的八分之一。千余名顾客以为天上掉馅饼,一次就交了9年租金。然而交铺时间却一推再推,从当年8月一直推到次年5月,最后仍是遥遥无期,没有消息。被骗的经营者告到公安部门,因公安没有立案,又告到了罗湖区消委会。

  此时,杨剑昌已经在罗湖区消委会找到了一份工作。受理投诉后,经过深入调查,杨剑昌得知泰明国贸公司的老板就是深圳泰明集团的老板,而泰明集团根本不可能履行合同,该公司所拥有的国贸物业,只有204平方米,并且早在两年前,就分别抵押给了两家银行。而此时该公司公开对外发售的所谓黄金铺面,已经高达2125平方米。

  杨剑昌以消委会工作人员的身份,将调查结果转给了公安部门,见没有回复,杨剑昌寝食难安。为防止更多消费者受骗,他将调查材料传真给广东省工商局、消委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及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信息报》。《中国信息报》上的一篇报道,犹如石破天惊,终于使泰明集团的欺诈阴谋公诸天下。泰明集团本是靠欺骗起家的,经有关部门查实,仅骗取国家商业银行的贷款就达20多亿元。泰明集团用这些从银行骗取的巨额资金,设计一个个商业骗局,然后再大肆骗取普通百姓的钱财。

  杨剑昌的调查材料揭穿了泰明集团的骗术,也激怒了泰明集团一帮人。先是泰明集团的董事长彭海怀上门兴师问罪,继而将杨剑昌告上法庭,索赔1734万元。与此同时,杨剑昌还受到了不明真相的上级领导的责难。霎时间,黑云压城城欲摧,内忧外患,杨剑昌病倒了。这场官司前后3年

  时间,杨剑昌8次被骗子告上法庭,3次因此住进医院,刚过不惑之年的他一头黑发变成了满头白霜,被人误以为是六七十岁的“老同志”。杨剑昌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而让杨剑昌聊以自慰的是,泰明集团以董事长彭海怀为首的一伙骗子,终于露出了原形,受到了法律制裁。

  消费者送礼他“翻脸”

  杨剑昌为讨回消费者的权益自己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代价,当事人心怀感激以礼回报的举动都被杨剑昌回绝了。

  2001年,一位因啤酒瓶爆炸使眼睛致残、导致引产的女士,家庭生活受到影响,在杨剑昌的多次交涉调解下,获赔109000元。这位女士获赔后,立即打的要求“到你家坐坐”。杨剑昌就说,“你别老是跟着我,否则我不回家了。”后来她干脆拿出一个5000元大红包,杨剑昌急了,说如果再塞来塞去,他就扔在马路上了!第3天,她又跑到办公室,说有一份杂志登了杨剑昌的事迹,买来一本送杨剑昌,待杨剑昌打开杂志一看,里面又是一个大红包,这回杨剑昌恼怒了:“赶快拿回去,否则我交到局里,告你行贿!”这样她才作罢。

  杨剑昌对记者说:“我们的消费者很淳朴。当他们受到损害时,我拿着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有责任为他们讨回公道。我为消费者办事从来不图报答,分外之财我一分钱也不会要。”

  开设“个人信访接访室”

  2004年,在杨剑昌的组织下,罗湖区消委会创办了“金色罗湖维权网站”,实现消费者网上投诉,一站式服务,24小时接受消费者投诉。并牵头组织10个政府部门、70个商家,举行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2005年8月,杨剑昌的“个人信访接访室”正式开业,当日竟有88位市民前来上访。由于时间限制,当天只接待了35位上访者。其中几位住在宝安龙岗的市民早晨5点多就动身,6点就来到了杨剑昌的单位门口。9点不到,“杨剑昌个人信访接访室”所在的8楼已经人满为患。人大代表开“个人信访接访室”接待来访群众,不单是深圳,恐怕在全国也不多。杨剑昌的“接访室”,无疑是倾听群众呼声的好地方。

  10万字消法修改建议

  前不久,杨剑昌将自己写就的10万字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建议上书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

  作为深圳市罗湖区消委会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杨剑昌近年来到全国16个省、市,走访了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结合各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遇到的法规和实际问题,和自己的工作实践提出了有关调研成果,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这份修改法律的建议是应有关部门要求,在此基础上补充完善形成的。

  杨剑昌在建议中提到,现行消法存在可操作性不强,加重赔偿金制度仍有局限性,争议的解决缺少倾斜于消费者弱势群体的高效率规定,现行规定对权利的实现和义务的履行保障力不够,消费者的概念所涵盖的范围需进一步扩大等等,认为消法有些方面需要修改和完善。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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