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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需要新“三驾马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 09:53 新京报

  本期主题:破解农村金融难题(下)

  本期主持人:郭哲 本报编辑

  本期嘉宾:温铁军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教授

  王松奇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苑德军 中国银河证券公司高级经济学家教授

  

农村金融需要新“三驾马车”

  主持人:2003中国国务院下发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方案》提出了试点改革要解决的两大主要问题以及对农信社改革的四项支持政策。现在已经过去2年多了,农信社改革现在是什么状况?在农村金融中发挥了多大作用?

  温铁军:对于当前的农信社改革,我认为主要目标还是为了强调信用社的产权如何清晰、管理如何加强,这个也无可厚非,但并不因此就能使信用社变成一个为“三农”服务的商业化的金融组织。应该看到,当前这种改革的导向基本上还主要是出自金融部门自身的考虑,并不完全是为了解决农村金融问题,更难以达到解决“三农”问题的目的。

  农村信用社的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主持人:您能具体谈谈吗?

  温铁军:从这个《方案》自身的内涵来看,就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比如农信社改革讲清晰产权,但谁是最初的投资人?是在1950年、1951年信用社成立的时候那些有现钱拿现钱入社、没现钱拿小米入社的个体农民,他们才是初始投资人。但现在,有的地方让农民按照当年的投资额度退股,有些则干脆不承认了,这些初始投资人什么都得不到,那产权怎么能真正明晰呢?

  还有,初始投资人能参与管理吗?既然他们不能参与管理,那凭什么还叫信用合作社呢?怎么能按照合作制的方式来运行呢?我们的农信社改革对这些都没有很明确。

  苑德军:当初的《方案》确实并不完善,不过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两年多来,还是取得了较为明显的阶段性成果。近两年,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较多,资本充足率明显提高,历史包袱初步化解,盈利有了较大幅度增加,不良资产比率有了一定程度的下降,农村信用社经营的外部条件有了较明显的改善,各项业务有了较快发展。但是,长期困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的体制、机制、风险等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整体风险状况仍然很突出。农村信用社省联社的职能如何定位?职责边界如何划定?如何规范省联社的履职行为?如何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风险控制机制?这一系列问题都亟待解决。

  农发行应该在信贷运行机制适当调整的前提下拓宽业务范围

  主持人:看来农信社的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我们再来看看农发行。关于农发行的前途,专家们有很多不同的看法,有的说应该关闭,有的说应该并到农行,也有的认为还是应该让它恢复以前的那些功能。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要”调整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拓宽业务范围和资金来源。“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苑德军:1994年设立包括农发行在内的三家政策性银行,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把国有银行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和经营性金融业务分开,促进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但由于当初对农发行的定位不是很准确,使其业务范围狭窄,成为事实上的农业政策性“收购”银行。但有人主张撤消农发行,或者将农发行和农行的业务合并,我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是不了解中国国情的表现。要重构农村金融体系,农发行不仅不能撤消,还必须通过业务转型和功能调整,使其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以往的实践充分说明,解决农村经济主体的融资难问题,不能把城市的金融发展模式简单移植到农村,不能主要依靠“嫌贫爱富”的商业银行,而是必须把金融的市场调节和政府的政策扶持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发挥“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更要发挥“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应拓宽农发行的业务范围,支持其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流通、农业科技产品开发和应用等领域介入,使农业政策性金融更多地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等方面的投资,更好地发挥支持“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的作用。当然,在业务范围拓宽后,对农发行的信贷运行机制也应适时加以调整。

  温铁军:我认为如果真把农发行当政策性银行使用,那就应该走政策性银行的路,另外设计一套政策性银行的运作模式。但应该认识到,农业开发金融作为政府的政策手段,必须有承接载体,请问农发行的承接载体是什么?是两亿农户?当然不可能,交易成本同样会很高。如果不是农户而是有关部门,那首先要给它找到一个落地渠道,农发行得落到地上,它的政策功能才能实现。现在它落地的渠道是什么?如果农发行政策金融的功能不能深入到农村和农民之中,那它怎么发挥政策的功能呢?

  主持人:那农发行现在还在发挥作用吗?

  王松奇:农村金融的“三驾马车”,农业银行基本已经变相退出了,但农发行还是可以起到很大作用的,因为农发行以前搞粮棉油收购,实际上已经把握住了农产品销售这一头,农信社负责化肥、种子等方面的贷款,他管的是生产这一头,而出的这一头基本是农发行在发挥作用。现在解决农村金融问题要用新的“三驾马车”换旧的“三驾马车”,即农村信用社,非正规金融系统和农发行。农发行不仅要管收购,而且要管农产品的龙头企业,这些企业最大的作用是能够真正做到产销结合,能够发展订单农业,因为只有这些企业才知道城市市场,或者出口市场的那些需求者有什么样的需求,然后从种子阶段就可以通过农发行的支持给农民下订单,和农民签订合同,这样农民生产的风险小了,收入也会增加,同时农产品的结构也得到改善,农发行的业务也得到扩展。

  民间金融具有正规金融所不具备的四大优势

  主持人:当前,农村民间的私下借贷活动,或者说非正规的金融活动是非常普遍的。这也可以说是一种需求不能满足的正常反应,但政府对于农村民间金融的管制仍然相当严重。如何评价农民的这种行为以及政府的相关政策?另外这种行为无疑隐藏着极大的风险,怎样做才能较好地化解这种风险?

  王松奇:有些地方非正规金融管得不严,你比如说像

福建、浙江,这种活动已经非常普遍了,问题是一些资金已经变味了,一些这类组织变成了支持非法活动的融资机构,所以现在就是允许什么人去做这些事,做这些机构的问题。农民之间自发的,如果不进行大范围的集资,我觉得那是农民自己的事,不应该加以干涉。至于贷款利率过高的问题,我觉得现在对所有正规银行的贷款利率都不设上线,农民之间放贷定多少利率,那是人家自己的事,你像国内当铺年利率都达到30%多,也还是正常的嘛。所以在资金价格上我认为没有什么问题。现在最应该规范的,就是假如非正规金融系统放开之后,要做的就是如何防范变相的非法集资,以及在资金使用上如何监管。同时,对于任职资格,就是组织这些活动的人的品德、信用程度、文化教育程度、专业知识等要进行相应的监管。

  苑德军:民间借贷虽属非正规金融,但实际上具有正规金融所不具备的四个优势:一是制度优势。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行为有时会受到行政力量等非市场因素的影响,贷款基准利率也是管制利率,而民间借贷的行为和利率都是市场化的。二是信息优势。民间借贷中的当事人彼此比较了解,与融资相关的信息极易获得且高度透明。三是成本优势。民间借贷过程中的信息搜寻成本和管理成本很低,一般也不需要对融资方“公关”而支付“寻租”成本,融资交易成本较之正规金融明显要低。四是交易速度优势。

  事实上,金融管理层已经清醒地意识到民间金融的积极作用。央行去年发表的“区域金融运行报告”就对民间金融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且在四个省进行了“只贷不存”的小额信贷组织的试点。山西省平遥县和四川省广元市已经在去年年底诞生了第一批民间小额贷款公司。应采取切实措施改善民间金融发展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做好与民间融资相关的基础性工作,如规范中小企业的会计财务制度、完善个人征信系统等,以建立正常的民间融资秩序,促进民间金融健康发展。

  温铁军:我们谈了这么多,其实我认为所有的问题都可以归纳为高度分散、剩余太少的小农经济与城市对农产品的集中需求之间的不对称。而任何政府和企业又都不可能直接与数亿小农进行交易,因为交易成本太高。制度经济学已经讲得很清楚了,当你的交易对象大到一定量的时候交易就无法进行,因此就需要产生新的制度。所以,当务之急还是帮助农民提高组织化程度。只有这个问题做了,其他的事情才能跟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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