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联谊退市民事赔偿悬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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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 |||||||||
上证所表示公司应当继续履行上市公司有关义务 3月10日,因大规模“造假”的上市公司大庆联谊将暂停上市,但其作为“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而尚未了结的赔偿款问题仍然令人关注。原大庆联谊381名股民的代理律师宣伟华指出,“大庆联谊股票虽退市,但其法人实体仍然存在,因此民事赔偿仍要继续执行。”
大庆联谊近日披露的2005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根据有关规定,上证所决定自2006年3月10日起暂停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同时上证所表示,公司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应当继续履行上市公司的有关义务。 大庆联谊1997年5月23日在上证所上市,在上市后不久的1997年6月,股价上涨至33.98元的历史最高价格,但在1998年,公司就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其上市材料作假。次年,公司有关领导被查出利用职权,趁外送股票和溢价款之机,大肆进行贪污、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活动。受此影响,大庆联谊经营每况愈下。期间虽数次重组,但公司还是摆脱不了业绩连年下滑的命运。2005年年报显示,大庆联谊净利润亏损达1.64亿,每股收益为-0.8521元。 此间,众多原上市公司股东针对大庆联谊的虚假陈述进行了诉讼。2002年1月24日哈尔滨中院率先立案,并成为了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从2002年1月起,法院陆续受理了250件投资者诉大庆联谊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共涉及788名股民起诉,诉讼标的额达1700多万元。2004年12月28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大庆联谊赔偿股民金额约883.7万元。而在2005年6月,大庆联谊案首笔赔款交付予55位投资者,赔付金额达98.85万元。 而对于其他尚未解决赔偿问题的股民,宣伟华指出,目前获得赔偿的途径,是尽力促成法院对大庆联谊控股股 东的资产进行冻结以执行赔款;或者对退市后的大庆联谊提起破产申请,投资者以债权人的身份参与公司财产分配。 截至2005年底,控股股东大庆联谊石油化工总厂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为2.75亿元。控股股东需偿还的资产是赔偿款的主要来源。但据大庆联谊披露,控股股东的资产状况已无力偿还对上市公司的欠款,只有通过寻找战略投资者来进行资产重组,才能拯救上市公司和解决控股股东欠款问题。但目前尚未找到战略投资者。 宣伟华则指出,现一处属于控股股东价值1500万元的房产,是目前最有可能成为赔偿款来源的资产。但该处房产的产权所属仍然存在争议,目前仍有待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宣伟华称,如果最终裁定这处房产不属于联谊集团的话,投资者只有对已经退市的大庆联谊提起破产,才可在破产财产清算时得到赔偿。(10C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