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社会福利保障配套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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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 09:02 中国经济时报 | |||||||||
范宝俊、王建伦等全国政协委员建议—— ■本报记者傅旭明 在3月7日的全国政协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小组讨论会上,委员们对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的改革建言献策。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慈善总会会长范宝俊建议,国家应出台国家和地方社保基金以及国家慈善机构的善款保值增值的措施。比如可以在安全的前提下组建专门的基金公司上市,在增值之后收回本金,然后将盈利的部分继续运作,也可以由国家发行社保特殊债券。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王建伦委员提议,改革社保基金的管理模式。她说,目前全国社保个人账户以每年1000亿元的速度增长,这么大的资金量如果没有一个合适运行方式,存在国家银行里国库里实际是贬值的,结果是对参保人员利益的损害。她认为,社保基金的集体账户外的个人账户不应由国家财政部门管理,因为这意味着国家要为个人理财,因为管理资金不仅需要成本而且存在风险,因此将来发展的方向应该是个人参与管理。 全国社保基金副理事长高西庆委员提议,应该以股权分置改革为契机,探索国有股权向社保基金有效转持的路径,促进资本市场的重大制度转变。他认为,通过社保基金转持国有股权,可以促进改善投资者的结构,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减少市场波动。高西庆还表示,社保基金的发展离不开健全的资本市场;同时社保基金也正积极地参与到国内资本市场的投资实践。除了用于流动性管理外,养老金机构将绝大部分比例的资产配置在资本市场之上,以获取超过无风险收益率的长期收益,这对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很有益处。 中国残联副主席甘柏林委员建议,应改革社会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和福利企业保护措施。他说,目前我国企业捐赠优惠政策是3%免交企业所得税,个人是30%免交个人所得税,当个人以单位集体的方式捐助时,单位可持证明在税务部门结算时扣除免交部分,而一个人的方式则很难操作,原因是我国的分配制度既没有完全货币化,也没有完全的工资化,而目前个人所得税一般只能从工资里扣除,而其他途径无法享受捐赠个人所得税优惠。 他说,目前我国要求企业解决残疾人就业是按比例来配额的,问题是现在很多企业宁愿多交福利基金也不愿意安排残疾人就业。应出台相应的政策保护福利企业,比如一些军队所需的简单卫生清洁用品可以指定一部分福利企业来生产。另外,目前也只有政府和街道办的福利企业才能享受税收优惠,应该放宽享受资格以鼓励私人兴办福利企业,解决残疾人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