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利益失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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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 03:33 深圳商报 | |||||||||
矫正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利益失衡 专家称新版房地产合同旨在平衡合同双方权利 【本报讯】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业处有关人士表示,启用新版房地产合同文本,目的是为了平衡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矫正因交易信息不对称、经济力量不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以及深圳市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市房地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购买商品房已经成为广大市民安居乐业的重要选择。商品房的价值较高,众多消费者买房要花费大半生的积蓄,商品房的交易秩序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生活的幸福、社会的和谐。 商品房预售交易是期房性质的买卖,专业性强、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客观地形成了在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和买房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给双方在签约过程中造成了许多困难。同时,由于合同的签订要早于商品房的建成,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更会面临许多不确定因素,容易引发各类纠纷。此外,也不排除一些开发商利用强势地位,在预售合同中单方加入一些不规范的格式条款,进一步破坏了买卖双方之间平等的交易关系。 为更好地规范当事人买卖房地产的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展开了《〈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的修订工作,期望通过示范文本的推行使用,有效引导消费者和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依法签约和履约,并期望在商品房预售这一重要环节中,平衡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矫正因交易信息不对称、经济力量不对等而造成的利益失衡问题,减少交易纠纷。 |